各院(所)及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特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4)的文件精神,请相关博士生导师及学院做好项目申请、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申请及受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的要求。
(二)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五)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派出学生所在学校的外方导师,并已获得外方邀请函(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并说明出访的时间段)。
(六)申请人一经基金委批准录取,请妥善安排国内的教学科研工作,按期派出。
三、申请流程
(一)2月28日-3月3日,申请人向所在院(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3月9日前,各院(所)审核,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三)3月17日前,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四)3月17日—3月 31 日,获推荐的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
(五)4月7日—4月12日,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国家留基委。
(六)4月—5月,留学基金委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四、申请材料
(一)《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附件 1)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注: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签字 ”栏中签名。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 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 2)
注 : 本 表 由 所 在 院 (所 ) 填 写 并 盖 章 , 同 时 电 子 版 发 送 至gjzz@mail.sufe.edu.cn 。在单位推荐意见中,请所在院(所)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起止时间) 、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
(四)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注: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
(五)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 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扫描在同一文档上。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留存(留存期限为 3年);同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派出与管理
(一) 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二)留学人员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三)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人员预订往返国际机票。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汇入留学人员个人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五)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六)留学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七)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 回国报到 ”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同时将访问报告(附件3)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至研究生院 102 室。
各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5)。其他相关问题请关注《2026 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 cn/article/4046)。
联系电话:021-65902017;联系邮箱:gjzz@mail.s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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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发布时间: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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